臺南市信義國小112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含閩南語朗讀)實施計畫
一.宗旨:
1.鼓勵校內學生在語文方面追求更傑出的優秀表現,提供學生舞台,並培育人才代表學校參加各項語文競賽。
2.為提高學生說國語的能力和興趣,培養自信心,激發創意和表達技巧,讓學生透過說故事的活動,活用中文字彙、
語法,加強發音、語調,以表情和肢體達意。
3.培養學生對合作教育、生命、人權、法治、交通、環保、兩性、生涯規劃、本土等主題的思考與組織能力。
1.二~六年級各班請提出適合學生參加(請慎選代表,提早作訓練)。報名截止日期: 10/15(五)。
2.每項競賽請導師擇優推派2~3名選手,且每位參賽學生以報名2項為上限。
3.得獎學生得參加語文團訓後,經指導老師舉薦代表學校參加市辦比賽。
年級 |
二年級 |
三年級 |
四年級 |
五年級 |
六年級 |
比賽項目 |
說故事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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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項目 |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注意事項 |
二三年級說故事 |
11/23(二) |
13:20-15:00 |
會議室 |
學生自由選題 |
四五六年級字音字形 |
11/23(二) |
8:05-8:25 |
研習中心 |
100個字音,100個字形 |
四五六年級作文 |
12/7(二) |
13:20-15:00 |
研習中心 |
當場公佈題目。 |
三四年級硬筆字 |
12/7(二) |
8:00-8:40 |
研習中心 |
使用鉛筆書寫,50個字,比賽當天公佈題目。 |
三四五年級國語朗讀 |
12/14(二) |
13:20-15:00 |
會議室 |
10/18公佈朗讀篇目,比賽當天抽題。 |
五六年級書法 |
12/21(二) |
7:50-8:40 |
樂齡教室 |
50個字,比賽當天公佈題目。 |
四五年級閩南語朗讀 |
12/21(二) |
13:20-15:00 |
會議室 |
10/18公佈朗讀篇目及語音檔,比賽當天抽題。 |
2.字音字形:
(1) 各組均為2百字(國語字音、字形各1百字),一律使用鋼筆或原子筆(限藍、黑色)書寫,不得使用鉛筆或紅
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2) 一律書寫標準字體,以教育部88年3月31日台88語字第88034600號函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
3.作文:
(1)各組題目當場公布,競賽用稿紙當場發給。
(2)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文言文及語體文則不加限制,須詳加標點符號。
(3)一律用鋼筆或原子筆(限藍、黑色)書寫,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
(4)比賽時間:90分鐘。
4.國語朗讀:
(1)題材為課外語體文,10/18公佈朗讀篇目。
(2)每位選手上台前6分鐘現場抽題,限時3分鐘,時間一到鈴聲響時,選手應立即下臺。
5.硬筆字:
(1) 使用鉛筆書寫。
(2) 當天現場公布比賽題目50字,比賽用紙格式大小2公分x2公分。
(3) 比賽時間:30鐘。
6.書法:
(1) 當天現場公布比賽題目50字,競賽用有格宣紙當場發給。
(2)參賽者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不得使用其他工具(如自來水毛筆等)。
(3)請勿在宣紙上落款,否則不予計分。
(4) 比賽時間:50分鐘。
7.閩南語朗讀:
(1) 10/18公佈朗讀篇目及語音檔。
(2) 每位選手上台前6分鐘現場抽題,限時3分鐘,時間一到鈴聲響時,選手應立即下臺。
1.說故事(比賽時間: 3~3.5分鐘)
(1)語音(聲、韻、調、語調) 40%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 50%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 10%
2.字音字形(比賽時間: 10分鐘)
(1)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2)分數相同者,以正確美觀予以評定名次。
3.作文(比賽時間: 90分鐘)
(1)內容與結構:占百分之50。
(2)邏輯與修辭:占百分之40。
(3)書寫與標點:占百分之10。
4.硬筆字(比賽時間: 30分鐘)
(1) 筆勢與功力:占百分之六十。
(2) 整潔與美麗:占百分之四十。
(3)正確與迅速: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一標準分數三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一字扣均一標準分數二分。
5.書法(比賽時間: 50分鐘)
(1)筆勢與功力:占百分之60。
(2)整潔、美觀與迅速:占百分之40。
(3)正確與速度: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3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1字扣總平均分數2分。
6.朗讀 (比賽時間: 3分鐘)
(1)國語
甲.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50。(以教育部88年3月31日台(88)語字第88034600號函公布之「國語一字
多音審訂表」為準)
乙.聲情(語調、語氣、語情):占百分之40。
丙.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10。
(2)閩南語
甲.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50。
乙.聲情(語調、語氣、語情):占百分之40。
丙.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10。
1.由教務處規劃聘請。
2.擔任說故事、演說、朗讀的評審老師,比賽時段給予公假,課務由學校排代。
1.各組錄取前三名獲頒獎狀及家長會禮券,禮券金額依次為40元、30元、20元。
2.獲獎者為語文組訓的基本成員,組訓老師加以訓練,日後遴選優秀學生參加市賽。
教學組長:王建穆 總務主任:周倍甲 校長: 馮郁元
教務主任: 李慧稜 人事主任:洪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