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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連續設籍本市 10 年以上之績優運動選手,於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所獲參賽成績如符合上開要點規定,且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歷,得提出就業輔導申請。↵
三、旨案輔導就業職缺以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之約聘(僱、用)人員、臨時人員及清潔隊員等人員為主,並以排除須具備特殊專長或限定相關科系之職缺為原則。↵
四、請有意願者於 115 年 2 月 13 日(星期五)前檢送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臺南市政府體育局(地址:臺南市南區體育路 10 號,信封請註明「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申請」),核定結果另函通知,核定...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1 條及第 52 條辦理。
二、為維護 12 歲以下或仍在學中之身心障礙者的人格尊嚴、促進其權益及地位之實質平等,讓 12 歲以下或仍在就學尚未接受外界資源照顧服務之身心障礙者,藉由參與營隊提升其社會參與以及豐富其生命經驗,同時,亦能提供身心障礙者家屬喘息時間及空間。
三、辦理期程: 115 年 2 月 4 日(星期三)及 2 月 6 日(星期五),共兩場次。
四、活動地點:臺灣馬樂活山莊(臺南市關廟區靶場一街 126 號)。
五、報名截止日: 115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
六、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七、本案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報名窗口邱社工( 06...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運動部 114 年 5 月 20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40201101L 號函辦理。↵
二、旨案活動資訊如下:↵
(一)日期:↵
1、第一梯次: 115 年 1 月 12 日及 13 日,研習時數: 16 小時。↵
2、第二梯次: 115 年 1 月 12 日及 14 日,研習時數: 12 小時。↵
3、全梯次日期: 115 年 1 月 12 、 13 、 14 日,研習時數: 20 小時。↵
(二)地點:臺南市永康區永信國小(永康區復華七街 166 號) 4 樓視聽教室、樂動館及忠孝棒球場。↵
(三)活動對象:各級學校有興趣參與運動推廣之教師及各級學校棒球隊(含棒球社團)教練。↵
三、相關研習資訊如有疑問請逕洽體育...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