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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據本府 109 年 4 月 17 日府衛醫字第 1090411280 號函辦理。
二、本府訂定「臺南市政府因應 COVID-19 (武漢肺炎)集會活動防護措施及辦理原則」,並自 109 年 4 月 16 日生效。
二、 因應 COVID-19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近期國內陸續確診中有家庭、醫院群聚感染,且有感染源不明個案,為降低社區傳播風險,爰訂定本原則。請爾後辦理集會活動時,依照本原則相關規定辦理。
三、檢附「臺南市政府因應 COVID-19 (武漢肺炎)集會活動防護措施及辦理原則」及本原則防疫應變計畫之格式(範本)各 1 份。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簡稱武漢肺炎),本市所屬學校自 109 年 4 月 23 日起校園場地平日、假日全面暫停開放。
一、 因應敦睦艦隊確診官兵足跡分布本市多處地點,已提升潛在社區傳染風險,本於「料敵從寬、禦敵從嚴」、「阻絕傳染風險於境外」的防疫原則,並保護本市所有師生之安全,自 109 年 4 月 23 日起,除國家考試、檢定考試、影響學生升學權益活動及本局辦理之活動等,本市所屬學校室內、外場地全面停止借用,校園空間亦暫停開放。
二、 請各校將校園暫停開放訊息於學校網站、校門口、校園週邊張貼公告,並與社區居民積極說明溝通;另暫停開放期間,亦請學校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落...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發布訊息辦理。
二、清明連假於 4 月 5 日結束, 6 日起各高級中等下學校(園)師生將陸續返校上課,為降低因連假期間部分師生掃墓、出遊致返校後造成防 疫破口之風險,請各校(園)除依教育部國教署署訂頒「高級中等下學校嚴重特殊 傳染性肺炎防制工作綱要」、「高級中等下學校連續假期之防疫注意事 項」及相關通報,持續辦理各項防疫工作外,並應於師生返校第一時間加強辦理下列事項:
(一)、學校(園)應進行全校性消毒清潔,尤其就對外開放或使用頻率較高之場所(館),以避免因連假期間人員進出造成感染源進入校園。 並於上課期間,維持各場域良... 觀看完整文章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1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30475 號函辦理。
二、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 109 年 3 月 14 日起從歐洲 27 國返臺者均需居家檢疫 14 天,以及 3 月 15 日公布北部高中校園首例境外移入確診病例,爰請各校務必落實辦理本通報規定。
三、 請詳閱旨揭教育部通報,本案重點如下:
(一) 主動聯繫返臺教職員工生:即日起從境外返臺之教職員工生(包括境外生),學校均須主動聯繫,確認需否須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
(二) 學校經聯繫,確認須居家檢疫者後,請配合如下:為本國教職員工生者,須在自...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