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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5 月 1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55912 號函辦理。
二、鑑於電動自行車事故逐年增加,為避免學生因騎乘電動車不慎,肇生交通意外事故,導致傷亡事件,請各校加強學生相關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