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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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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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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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9 年 8 月 11 日府消預字第 1090981100 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請貴校協助辦理下列事項:
(一)強化學生寄宿舍之安全:
1、加強檢查及改善校內學生宿舍熱水器設備及建築通風環境。
2、協請當地消防單位共同訪視學生校外寄宿場所,如有發現一氧化碳中毒潛勢,輔導改善。
3、協請當地消防單位共同宣導寄宿校外學生自我診斷危險因子,注意防範一氧化碳中毒。
(二)加強學生之安全防範觀念:
1、建請將一氧化碳中毒防範觀念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領域課程中,以普及教育並自幼扎根。
2、請各校聯絡當地消防單位,提供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資料,於寒流來襲時提醒學生、家長注意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之發生。
(三)請各校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講習訓練,強化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知能及居家(賃居)住所自我安全檢視,以維護學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