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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全民英檢 i 學網」AI 診斷回饋平台即日起開放免費體驗,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利用。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114 年 1 月 21 日 114 英檢二字第 000000000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全民英檢 i 學網」( GEPT iPrep )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LTTC )合作推出,旨揭平台提供分級聽力、閱讀測驗以及口說、寫作任務,依「全民英檢」測驗標準由 AI 自動評分,並標註 CEFR 級數,同時提供分數與個人化回饋,協助考生自我精進...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函轉有關公立學校教師罹患水痘,如經學校勸導居家隔離得否依教師請假規則核給公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 月 7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34204164 號函辦理。
二、查教師請假規則第 4 條第 1 項規定:「教師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學校視實際需要定之:……十四、因法定傳染病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強制隔離。但因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而罹病者,不在此限。」
三、復查銓敘部 107 年 11 月 19 日部法二字第 1074666103 號書函以,茲依傳染病防治法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網站公告資料,水痘非屬現行規定之法定傳染病,是如罹患水痘而... 觀看完整文章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1 月 10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140123979 號
主旨:檢送修正之「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因公出國案件及赴大陸地區(含非因公)申請案件須報府核定(轉)期程表」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配合「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 4 點規定,修正「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因公出國案件及赴大陸地區(含非因公)申請案件須報府核定(轉)期程表」,前開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案件(區公所區長除外),由原「七日前」填具申請表,修正為「五日前」提出申請。
二、為利如期向主管機關...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度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本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爰規劃旨揭廉政宣導活動,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
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
三、宣導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114 年 2 月 7 日止。
四、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
(一)遇有具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邀約或關切事件等,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另請於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