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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坤霖 - 疫情相關訊息 | 2021-09-10 | 點閱數: 37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9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07376 號函辦理。
二、本局業以 110 年 8 月 20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01011689 號函,檢送教育部 110 年 8 月 17 日函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防疫管理指引」在案(諒達)。
三、再次提醒,學校辦理大型集會活動,請依指揮中心之「『COVID-19 (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 110 年 8 月 21 日指揮中心公告,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 80 人、室外 300 人之措施辦理,超過人數應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惟經指揮中心公告提升疫情警戒等級縣市,仍應依指揮中心公告辦理。
四、有關學校游泳課程實施,請依體育署 110 年 9 月 1 日臺教授體字第 1100031495 號函修正「游泳池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如附件),有條件開放游泳池之淋浴設施及部分附屬設施辦理。
五、請依上開修正指引妥善規劃場地開放及防疫作為,倘因行政能量短缺等窒礙因素致暫時停止開放,亦請於因素排除後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