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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網路報名時間: 114 年 9 月 8 日上午 8 時起至 114 年 9 月 22 日下午 5 時止。
三、本市 114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各類組指定曲均為「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目」第 2 曲目。指定曲若有補充規定、說明或勘誤,一律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參賽者須隨時上網參閱,若因未隨時上網參閱而有影響成績者,由參賽者自負其責。
四、報名表之確認及比賽相關事項,請密切注意本局公告系統、臺南市學生音樂比賽專屬網站( http://music.tn.edu.tw )及全國學生...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3 月 3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5700140 號函辦理。
二、本競賽採「第一階段─初審」、「第二階段─複審及成果發表」二階段方式辦理,競賽資訊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
1、國小組:就讀本市公私立國小三到六年級學生。
2、國中組:就讀本市公私立國中一到三年級學生。
3、本競賽為組隊報名參加,每組限 2 至 6 人,不受理個人組隊報名。指導教師及管理人員限任教於本市公私立國中小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代理(課)教師或實習老師。每件作品指導教師最多 2 人,管理人員最多 1 人。報名須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不受理個別作品單獨報名。得跨校組隊,以報名...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8 月 15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20026 號函轉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114 年 8 月 12 日陸法字第 1140400971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二、為落實總統國安 17 項因應策略,陸委會於年初會同銓敘部、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以現職軍公教核心人員為優先對象進行專案查核,並於本(114)年 6 月底完成清查,惟各機關(構)學校尚有部分因留職停薪等尚未完成具結,請於本(114)年 12 月 31 日前務必儘速完成查核。上開人員未完成查核前,有違反法令規定領有中國大陸身分證件之疑慮,請各機關政風單位,本於機關公務機密及安全... 觀看完整文章